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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3-2024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
  发布日期:2023-10-16  来源:学工   编辑:文:朱家烨 审核:刘伯贤

各位同学:

根据《江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(2022年修订)》(江大校办〔2022〕23号)文件精神,现就做好2023-2024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减免标准

全额减免当学年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(不含重修学分学费)。

二、减免对象

1、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烈属子女,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;

2、无生活来源、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;

3、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中度或重度残疾学生。

三、基本申请条件

1、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(含第二学士学位),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2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;

3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当学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;

4、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,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或社会公益活动;

5、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,无不及格课程(一年级无成绩要求);

6、2023-2024学年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,生活俭朴。

四、评审方式与评定要求

1、评审方式

学费减免按照学生本人申请、学院初评、学校审批的工作程序进行。学生填写《江南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》(附件1)、《2023-2024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学院初审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2)。

2、评定要求

(1)学院按照文件精神在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(或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)指导下开展审核工作,要求程序规范、过程公开、结果公示。

(2)学院统筹考虑国家助学贷款、奖助学金、困难补助等学生实际情况,根据申请者的家庭经济实际情况和困难程度确定推荐名单。

3、材料报送

10月27日前报送以下材料:

(1)电子材料:附件1、附件2,发送至3518400532@qq.com,附件1命名为“学号+姓名+江南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”,附件2命名为“学号+姓名+2023-2024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学院初审推荐汇总表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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